策划人语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使得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趋势进一步加强,业务更加复杂,风险更加隐蔽,风险在系统内部的传播也变得更为迅速。一些金融机构,特别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风险,可能会在整个金融系统中快速传播,对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去年10月发布首批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初步构建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体系后,金融业又一风险防范重要举措。本期报道就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建设的意义及重要性等问题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将再添一块重要拼图。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D-SII)的评估范围、方法流程和门槛标准,这成为下一步确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的指导和依据。
(资料图)
意在维护金融稳定
起草说明显示,制定《办法》是落实中央赋予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职责、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
所谓系统重要性,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根据2018年出台的《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分行业、分步骤实施的工作计划,人民银行已经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及附加监管规定,对外公布名单并开展附加监管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达24.9万亿元,占金融业总资产的6.5%,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数据同时显示,我国保险业行业集中度达52%,高于我国银行业,也高于欧美保险业。此外,我国部分大型保险集团复杂性高、跨业经营特征显著,“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双轮驱动,与金融体系的关联度较高。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看来,从银行到保险,金融监管部门的出发点仍是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较大,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可能给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也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际金融监管的普遍做法。”朱俊生说。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使得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趋势进一步加强,业务更加复杂,风险更加隐蔽,风险在系统内部的传播也变得更为迅速。一些金融机构,特别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风险,可能会在整个金融系统中快速传播,对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此次发布的《办法》,同样是出于加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
四个维度划定门槛
《办法》显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为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
《办法》还设计了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四个维度共计12项二级评估指标,上述四个维度的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
其中,规模的二级指标包括总资产和总收入两项,权重均为10%;关联度的二级指标包括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受第三方委托管理的资产和非保险附属机构资产四项,权重均为7.5%;资产变现的二级指标包括短期融资、第三层次资产和资金运用复杂性,权重均为10%;可替代性的二级指标包括分支机构数量与投保人数量、赔付金额和特定业务保费收入,权重均为6.7%。
与此前出台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将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等4个一级指标均赋予25%的权重不同,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四个维度中,关联度所占权重较为突出。
对此,朱俊生表示,关联度是判断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的重要特征。“只有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这样的机构才具备系统重要性,才能对金融体系稳定和实体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评估中对关联度指标加以强调。”
在李文中看来,评价指标的权重只是反映该指标在相应评价系统中的相对重要性。在保险公司的评价体系中,关联度指标相对要突出一些,但这并不能理解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在金融和经济系统中关联程度比商业银行高。“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关联度之外的规模、可替代性、复杂性这些指标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使得关联度指标的影响作用相对弱化。”李文中说。
或将面临更严监管
《办法》规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每年向参评保险公司收集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总分10000分),1000分以上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对1000分以下的保险公司,可使用监管判断决定是否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经金融委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李文中认为,一旦《办法》落地实施,确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监管部门将从公司治理、资本、风险和财务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提出比普通公司更高的要求,开展全面和持续的监管,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整体系统性风险状况。
“例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就指出,监管机构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监管时将会有额外的附加资本要求。”李文中说。
朱俊生表示,接下来,要在资本金、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压力测试、现场检查方面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参考之前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要求,对系统重要性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资本要求,推动这些银行提高对于损失的吸收能力,要求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形下的应对预案,提高应对风险的处置能力等。
国泰君安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主要上市险企均将纳入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同时,参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预计未来监管部门将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叠加偿二代二期下更强的资本约束,主要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压力将加大,保险公司或将结合建立资本内生积累能力以及发行资本补充债等外部融资手段来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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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方法
评估流程
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按照以下流程每年开展一次:
1.确定参评保险公司范围。
2.向参评保险公司收集评估所需数据。
3.计算各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得分,形成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步名单。
4.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分析作出监管判断,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步名单作出调整。
5.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
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并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
参评保险公司范围
若某保险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应纳入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范围:
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合计在所有保险公司中排名前10位。
2.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
系统重要性得分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完成数据收集后,计算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得分。每家参评保险公司某一具体指标的得分是其该指标数值除以所有参评保险公司该指标的总数值,然后用所得结果乘以10000后得到以基点计的该指标得分。各指标得分与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即为该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1000分的保险公司被纳入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步名单。
(整理 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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