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出炉,券商服务企业债券承销的情况随之揭晓。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对外公布了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今年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5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B类主承销商47家,C类主承销商13家。7家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步出炉。
近年来,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增强。证券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职能,搭建企业与资金的桥梁,在企业债券承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
(资料图)
随着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出炉,券商服务企业债券承销的情况随之揭晓。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对外公布了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今年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5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B类主承销商47家,C类主承销商13家。7家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步出炉。
国家发展改革委称,整体来看,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对存量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完成度较高,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
据了解,评级结果具有一定的奖惩作用。国家发改委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平均得分有所下降
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相关业务行为,强化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承销和信用评级质量,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企业债券审核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5家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7家机构。
对比2020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评价结果来看,2021年A、B、C三类机构的平均得分均有所下降。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平均得分86.81分,较2020年下降3.64分。B类主承销商47家,平均得分78.08分,同比下降5.69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69.03分,同比下降2.71分。若从各分类机构数量来看,A类、C类机构的数量均与2020年持平,B类机构的数量则较2020年增加1家。
与去年相比,今年部分券商的评价结果出现变动。有12家券商评价结果上升,包括财通证券、浙商证券等。有10家评级结果下降,包括五矿证券、国海证券等,其中,国海证券连降2级,从A类降为C类。
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本次受评的7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0.03分,与上年80.08的平均分比小幅下降。受评的7家机构名单没有变化,但在具体排名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从第四名跃升至第一名,而联合资信评估从第一名下跌至第三名。
评价结果或影响展业情况
据了解,整体来看,本次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但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主承销商对存续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及偿付资金摸排不到位,在风险监测、信息披露等工作环节存在未能充分履职尽责的情况;部分信用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有限,评级结果分布区分度不足。
评价结果对主承销商及信评机构后续企业债业务开展有何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存在失职失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企业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存在失信失职行为或多次不专业行为的,还将要求审核机构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加强日常监管,对其承销、评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
分析人士认为,得分较高的主承销商有望获得更好的资源对接,承销能力与承销质量得到提升。而评价结果较低的机构,其承销项目监管力度或进一步加大,以保障承销质量水平。
上半年债券承销数据结构值得关注
近日出炉的上半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数据同样值得关注。中国证券业协会8月11日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专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32家券商作为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承销(或管理)84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638.34亿元。
近年来,证券行业不断引导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和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上半年,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44家,承销(或管理)74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906.17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19只,合计金额332.3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25家,承销36只债券,合计金额407.73亿元,该金额已超去年全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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