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目前银行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为扩大制度型开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银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廖媛媛12月9日在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中国的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是循序渐进的过程。2018年以来,在原有开放的基础上,中国银保监会先后三次出台了34条新的开放措施,大幅放宽了市场准入,基本实现了中外资业务范围一致,拓宽了重要的金融领域的中外合作。
廖媛媛进一步表示,为了扩大制度型开放,在银行保险领域将重点做好以下的工作。在参与国际规则方面,将适应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水平。今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的第一年。RCEP的金融相关内容代表了中国金融领域在缔约实践中所做开放承诺的最高水平。中国的金融业首次承诺了新金融服务、金融业数据转移和处理两个条款义务。去年中国也正式申请加入两个协定,也就是《全面和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已经完成了对两个协定的初步评估工作,目前来看,在银行和保险领域基本可以达到相关的要求。未来,还将对接高水平规则,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在监管制度方面,进一步推动监管规则和国际接轨,打造安全高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制度的体系。比如说,要继续执行好新制定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也要继续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还将围绕绿色金融、跨境数据传输等问题制定和完善监管规则,更好地促进可持续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
在外资机构监管政策方面,将推动营商环境与国际接轨,促进外资机构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将积极回应外资机构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健全差异化监管制度和规则。比如说,现在已修订完成了《外国银行分行综合监管评级办法》,很快就会挂网公布。通过完善政策,监管部门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参加国债期货等业务的试点。
最后,基于已有的开放基础,结合在华外资机构的实践,希望通过扩大制度型开放的措施,支持国际优质专业金融机构来华投资,也支持在华的外资机构更稳健的经营发展。
“目前银行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为扩大制度型开
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
12月9日,中国证监会确定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的黄
2022年12月9日,以“支付产业升级与数字化生态建设”为主题的银联商
近日,小微外贸企业云南某商贸公司通过中信银行昆明分行首次落地的